据黄山在线报道,晚上喝下一斤烧酒后,男子程某又到KTV去唱歌,期间又喝了不下8瓶啤酒,结果借着酒劲,一时糊涂将他人的手提包顺走。7月6日,屯溪区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依法宣判,判处被告人程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了解,现年27岁的男子程某系休宁县海阳镇人。案发前,其在休宁一公司从事网络技术员工作。3月24日晚,程某应邀和朋友聚餐,席间喝了一斤左右的烧酒。酒足饭饱后,他又和朋友徐某等人到屯溪区一娱乐会所唱歌、喝啤酒“漱口”。
次日零时许,程某在帮助朋友寻找手机的过程中,看见该会所员工休息室的椅子上,有一只深色女式手提包无人看管,遂起盗窃念头。3月25日凌晨1时许,程某再次来到员工休息室,趁无人之机,将该深色女式手提包盗走,并将包内的3705元现金拿走,将该手提包扔在卫生间后,匆匆离开现场。
案发后,黄山经开区梅林派出所民警立案侦查,电话联系到正在上班的嫌疑人程某时,早已醒酒的他十分后悔。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并将3705元全部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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