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2日消息(记者光明 实习生谭佳佳)担心换地方杀猪会使自己的利益受损,便散播谣言、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澄迈6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被给予拘留10日的治安管理处罚。
鉴于澄迈县利民食品公司(下称“利民公司”)金江生猪定点屠宰场(肉联厂)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定点屠宰动物防疫场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猪肉市场供应,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从和服务于城市建设,澄迈县7月10日起关停利民公司金江生猪定点屠宰场(县肉联厂),县城金江实行生猪集中定点屠宰、集中配送。生猪的收购、贩运、销售方式不变。县肉联厂关停后,任何商户和个人不得在该定点屠宰场从事屠宰经营业务,相关屠宰加工业务全部由瑞今生猪定点屠宰场承接。
由于生猪在屠宰销售过程中,白条猪(即一般意义上的猪肉)、猪内脏和猪首、猪脚等是分开批发销售的,曾经在利民公司从事生猪批发的部分猪贩担心换地方进行生猪屠宰后,猪内脏等会混淆销售,致使自己的利益受损,便在市场散播谣言,煽动抵制金江市场猪肉的正常销售,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散播谣言的6人被给予拘留10日的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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