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在网上被人骗了。”不久前,海口市民白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的“奇葩”遭遇。
今年初,白先生被朋友拉进一个微信群,热心公益的他看到群公告说明是“招募义工”,便未作深究。然而,入群第二天,群里开始要求大家上报自己的银行卡号以及身份账号,并在聊天时发出各种众筹项目,要求大家捐钱。
“这明显就是骗局。”白先生说,群里居然有不少人响应,慷慨解囊。“捐的钱去哪里了都不知道。还有人说,不管真假,就当做慈善了。”
其实,不仅是白先生,很多网友都有过类似经历:通过门槛低、操作灵活的网络众筹,助力个人完成梦想、募集高额治疗费用等众筹项目频频见诸各种社交软件。手指轻轻一点,善款就到了他人账户,相对传统募捐方式而言,这种爱心募捐轻松便捷,对求助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福音。然而,与梦想同步前行的还有备受争议的现实,由于网络虚实难辨的特点,不时有一些网络众筹项目被爆出存造假欺骗行为。
网络众筹看起来很美 骗局也不少
白先生的遭遇,绝非个案。网络上吐槽比比皆是,如“现在网上骗子太多了,披着‘众筹’外衣进行诈骗”、“众筹已经沦为网络乞讨平台”等等。网友的话不是空穴来风。记者了解到,根据众筹的不同类型,众筹平台也形成了层次分明的行业格局:一种是以京东东家、淘宝众筹等为主的股权众筹平台,一种是京东众筹等为主的奖励众筹平台,一种是受益对象为个人或小微企业主的债权众筹,还有一种就是以“腾讯乐捐”、“轻松筹”、“淘宝公益”、“积善之家”等为主的公益众筹平台。
仅“轻松筹”公布的数据,目前其仅注册用户就超过6000万人,筹款项目超过60万个,支持次数近亿次,截至今年2月,轻松筹平台上共发起23464例大病求助项目,筹款数额达1.8亿多元。庞大的数字下,我们为那些幸运得到救助的求助人感到欣慰,但到底有多少人浑水摸鱼,又有多少人因为善意之举而被骗呢?就在不久前,网络“知乎女神童瑶”自编自演了一场女大学生无钱治病求捐助的骗局,骗取捐款15万元。随后网友爆料,“童瑶”被证实是一名叫童超的男子,25岁,压根无病。
不少媒体也曾报道过在网络众筹平台疑似骗捐的案例。如北京一媒体报道,在德国留学的谢同学患白血病后,便通过众筹平台筹钱治病,其间,谢同学修改了筹款所需金额,从最初的筹款500万元改为50万元,这一举动引发了网友质疑。网友对其治疗是否享受德国医保、众筹平台的信息审核、手续费收取和筹款资质都提出了质疑。
还有广东媒体报道,在广东佛山,11个月大的女孩洁洁不幸身患重病,其父母通过网络众筹募集医疗费,并在短时间筹得近15万元。病魔无情,洁洁几天后宣告不治。洁洁的父亲卢先生在网上承诺将余下的善款捐出,但网友发现,女孩离世没多久,其母亲就在朋友圈晒起了出国旅游以及品味各种美食的照片。
不可否认,目前在某些网络众筹平台上确实有不少骗局发生。一位网友说:“其实这就是街上的‘丐帮’转移到了网络上。其实献爱心的人每个人损失的并不多,但一旦他们伤了心,受害的却是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捐或不捐这是个问题
有网友吐槽说,朋友转发来一个众筹帖子,感觉像是在被“逼捐”。采访中,不少网友都表示看到过自己朋友圈有人众筹资金去旅行、看演唱会、买礼物等。劝捐的说辞往往紧密围绕善心、善行、福报等,有时还外加一句“考验是不是真爱”、“真情求助”、“多少是点心意”之类的话。
如北京某大学学生周某在朋友圈发布一条消息,称“6s发布快一个月了,还没攒够手机钱,求朋友们红包打赏,不然就去卖肾了”。一晚上她就收到将近1700元的微信红包。周某打趣地在自己的“众筹帖”下面说:“感谢大家帮我保护了肾。”同学刘某对此非常反感,但一看到别的共同好友发红包,自己也不好意思冷眼旁观,也“碍于面子”意思了一下。
海口网友“三斤”直言,这种“被劝捐”经常让自己左右为难。“你都说出来了,我若是不捐,我是不是就没有爱心,没有同情心?这其实就是对于民众的一种道德绑架。”不少网友揶揄道:“捐还是不捐,如今还真成一个问题了。”
网络众筹亟须规范
据“融美众筹系统”发布的《2016中国互联网众筹行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共有354家众筹平台,目前303家正常运营。各平台具体所需的资料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两类,即是否需要提供项目发起人的身份认证信息和贫困证明。
以“轻松筹”为例,记者进行了尝试:在关注了“轻松筹”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发起项目,选择了微爱通道。随后,弹出一个项目发起须知:“发起人须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点击“知道了”,并选择大病救助后,再次弹出一个类似的筹款说明。
记者发现,在填写目标金额、资金用途、截止日期和填写筹款说明,并上传8张以内的患者治疗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照片后,求助者就可以开始众筹了。对此,许多网友表示,仅凭如此简单的上传证件和后台验证,筹款门槛是否太低:“假如有人有钱看病,还发起筹款,如何辨别?”“假如某个求助者治病只要20万元,但却发起30万元的项目,怎么办?”
“因为网络公益众筹主体的不规范,可能存在‘没病装病’、‘小病装大病’等情形。”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募捐欺骗了捐赠人的善心,长此以往不利于公益慈善的发展。“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慈善组织也要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有前瞻性的目光,把网络上的技术运用到募捐过程中,在运用新技术的同时,也要进行严格管理。”
对于网络社交平台上出现的快捷个人救助类筹款项目,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刘英子提醒公众,要看准项目是否具备公开募款的资格,如果本身发起的平台不是公开募捐的合法主体,那其实上就缺少了监管。“可能某一个平台,一开始就没有进行审批流程,后期也肯定没有人对善款进行监管。”但同时,刘英子也表示,对于网络平台上的个案救助,需要大量的人手才能保证对捐款人负责,而且每一个项目要保证可延续、规范、透明,将前端、终端、受助人、监管方、执行方都配合好,“这些做起来并不容易”。
《慈善法》实施后,在鼓励更多人奉献爱心的同时,也倒逼相关部门加强善款监管的刚性制度约束。对于个体行为的慈善捐款,应当通过相关行政管理规定或政策补充立法空间的不足,增加具体行为执法的依据,并增强善款使用的信息公开透明度,如公开募捐信息、募捐方案、剩余善款的处置等,只有规范网络平台运营商增加信息披露频率,将募捐情况和救助情况实时公开、动态监控,才能保障每一个爱心不会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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