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烧烤摊吃完饭后,乾县一男子和朋友抢着买单,结果被邻桌几名男子认为在炫富,将其捅伤后拳打脚踢。
2013年6月16日晚上11时许,在乾县县城东新街一烧烤摊吃完饭后,马先生和朋友两人相互争抢着结账,这一幕恰好被邻桌正在喝酒的李某等4人看在眼里。“就你们有钱啊,老子也有钱。”在酒精的刺激下,李某等人认为马先生和朋友是在炫富,便故意寻衅滋事,随手摸起桌上的啤酒瓶准备殴打马先生。
见状,摊主赶紧将李某等人劝阻下,马先生和朋友也趁机离开。没成想,李某等人竟然追到马路对面将马先生用刀捅伤,并对其拳打脚踢,之后逃离现场。送医检查后发现,马先生开放性腹部损伤、膀胱破裂及腰大肌裂伤,后经鉴定,属重伤,伤残等级属九级。
事发后,其他三名涉案男子相继被抓并判刑,但李某一直外逃,直到今年2月4日才被乾县警方抓获。据李某交代,他们和马先生之前并不认识,当时见他和朋友两人抢着买单,就认为他们在炫富,一冲动便动了手。
6月24日,乾县人民法院对李某故意伤人一案做出判决。法院认为,李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受害人,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记者马新斌 通讯员陈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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