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保监会今天发布文件,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到2018年6月30号,并扩大试点范围。面对外界“两年不足60单”、“试点失败”等质疑,监管部门如何看待这个本就小众,如今确实客户寥寥的试点?本就小众的保险产品,如今还面临很多观念上和制度上的障碍,监管部门试点扩大的主要目的又是什么?
“以房养老”顾名思义,用自己手中的房产价值提供养老所需。简单地说,就是提前消费老人身故后房产的价值,来为老人提供更好的晚年生活。2013年,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我国将逐步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2014年6月,保监会发文宣告了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地方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至今已经过去两年有余,不过,从试点产品和投保数据上看,确实“不够规模”。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到6月30日,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的手续;参保老人平均年龄是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达到了2万余元。
据了解,自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以来,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公司在售的“幸福房来宝”A款是市面上唯一一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两年、一款产品、不足60人投保,此前这样的试点数据在网上引发过很多吐槽,质疑试点失败,产品不符合中国国情。不过,在监管部门看来,不能简单地以数量论成败,只要它满足了一部分老人的需求,为老年人增加了养老选择,哪怕只有一单业务,也是成功。
袁序成介绍,从试点情况看,该业务尤其适合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和单身高龄老人。而两年的试点,从这57位老人身上究竟获得了什么?袁序成表示,成效有五方面:
一是逐步突破了房地产管理、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障碍,第二是打通并理顺了涵盖评估、公证、抵押、登记等环节在内的业务流程,三是探索出反向抵押保险业务一套较为完整的风险管控手段,四是普及了反向抵押保险知识,提升社会认知度,五是增加养老金来源,有效改善投保老年人的生活。
当然,试点总是为了积累经验的,获得的教训有时候更有价值。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原本定位小众的“关爱老人”养老选择,如今参保的人数如此寥寥呢?袁序成认为,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二是风险因素比较复杂,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涉及财税、房地产、金融等多个领域,业务存续期长,除传统保险业务需要应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风险、房产的处置风险,尤其是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比较大。三是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整个社会对此还是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包括财政、土地、税务也不支持,目前还没有通过试点形成氛围。
面对社会观念、经济社会环境、市场和风险管控方面的多重挑战,保监会此次仍然发文延长了试点期间,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以及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四省的部分地级市。
袁序成指出,该项业务流程比较复杂,存续期长,涉及房地产、金融、财税等多个部门,特别是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策基础较为薄弱,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监管手段尚不健全,有必要通过延长试点期间,扩大试点范围的方式,鼓励更多公司参与,扩大和优化保险产品供给,探索反向抵押保险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市场化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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