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旬老人王老伯在富顺县医院二门诊门口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你们将我追了近十年没有收回的借款给收回来了,这下我就可以安度晚年了”。
2007年4月,被告伍某因资金缺乏,向王老伯借款8000元,并约定利息每月160元。过了两年,王老伯多次催讨,被告伍某均未还款,并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转眼至2016年,王老伯已至杖朝之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无力经常催债,且被告伍某常年在外务工,根本无法与其联系。王老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想着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6年5月,王老伯向富顺县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多方打听,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被告伍某。伍某对借款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表示自己现在经济困难,无力偿还,且不提供自己现在务工的地址。承办法官想到,如果通过公告送达方式依法判决后,王老伯虽然赢了官司,但并没有解决他的实际问题。在得知被告伍某的女儿在县医院二门诊上班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到伍某的女儿,对其采取以情动人、从法理辨明,综合王老伯的实际处境,希望伍某女儿能向法院提供其父亲的地址。最终,伍某的女儿被法官的真情所感动,自愿拿出15000元用于偿还其父亲的借款。王老伯就起诉伍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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