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末,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撤乡并镇收官之时,一封由中央纪委转发、湖南省纪委交办的信访件摆在了芷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海波的办公桌上,问题线索直指新店坪镇原党委书记杨灵。
杨灵是芷江县乡镇党委书记中资格最老的一个,有将近10年的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经历,其人脉错综复杂。赵海波决定自己挂帅,组织县纪委精干力量对该线索进行初核。不久便掌握了杨灵违纪的大量事实证据。今年2月16日,经芷江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杨灵进行立案审查。6月24日,杨灵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涉嫌违法行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谋私利,用公款开发房地产
新店坪镇是芷江县的西陲重镇。2009年12月,杨灵从边远乡镇调任新店坪镇党委书记,杨灵感觉自己好像进了县城。
“这里有KTV、洗浴中心、通宵达旦的夜宵小吃……一开始我是排斥的,这样的生活方式与我原来的‘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理念相差太远,可内心深处又隐隐对这种杯盏交错、声色犬马的日子充满了期待。”慢慢的,杨灵禁不住商人的殷勤邀请,打开了吃喝玩乐的“禁门”,并最终一发不可收拾,发展为喝酒必喝名酒、抽烟必抽好烟、吃饭唱歌喝茶必须一条龙。杨灵却自我安慰:“只要我不直接给他们在工程上打招呼,和他们吃饭、喝酒、唱歌,收个小红包也犯不了大错误。”
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时间一长,一些商人开始找杨灵办事,也慢慢和杨灵有了经济上的往来。
2010年5月,房地产老板李某通过招投标承建了新店坪镇向家堤加固改造工程。因前期工程资金缺口较大,李某向杨灵提出从新店坪镇政府借20万元工程款。杨灵同意了。
2011年2月下旬,向家堤工程结算后,杨灵安排新店坪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罗某和朱某去收款,并由罗某在芷江县建设银行办理了一个个人账户,指示李某连本带息将22万元转入该账户。
2013年4月,李某邀请杨灵合伙在芷江县城搞房地产开发。杨灵予以拒绝,但表示可以借款给李某,李某同意。杨灵将上述22万元公款和个人18万元借给李某,双方约定年利息10万元。2014年6月,2015年6月,杨灵分别收到了李某10万元的利息款。2015年12月,杨灵调离新店坪镇。至案发,杨灵仍未将22万元公款归还新店坪镇政府。
谋提拔,“霸气”送礼200万
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杨灵在新店坪镇党委书记的岗位一干就是6年。
这6年间,与杨灵一同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干部大部分已回县城任职,即便之前与杨灵搭档的两任镇长也分别担任了县直单位一把手和乡镇党委书记。
杨灵渴望提拔重用的欲望空前强烈,但他没有从自身找原因,而是归咎于给领导送得不够。于是,杨灵利用各种政策和关系从省、市、县各级各部门为新店坪镇政府争取了大量的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但这些争取来的资金却仅有极少部分用于项目开发,绝大部分被他以拜年和返还款的名义送给了上级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2010年春节至2015年春节,仅杨灵交代的送礼金额就达204.8万元。
杨灵在新店坪镇任党委书记期间,当地干部群众给他取了个绰号“霸气书记”。曾经在新店坪镇与杨灵共过事的两任镇长说,杨灵把权力作为自己的私产,将下属视为自己的家臣,将财权、事权、人权牢牢抓在手里。在工作上,杨灵以安排为主,很少同班子成员商量,而且其决定不容置疑。杨灵还经常教育班子成员“你们知道的事情我必须知道,我知道的事情你们不一定需要知道”。
正是大权独揽,缺乏约束,才为杨灵以权谋私打开了缺口,留下了隐患。
谋“后路”,疯狂敛财30多万
“人到中年,仕途不顺,想想自己在乡镇干了11年,当党委书记都9年多了,而今四十有五,连后备干部都没有进,正科级已经是天花板,新店坪就是退休地……自己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总要为父母、妻子的操劳做点儿补偿,为儿子今后做点儿准备,为自己的疾病备点儿医药费。”这是杨灵在忏悔录中的一段话。
2011年7月,在新店坪镇长征路美化、量化工程招投标中,杨灵找到中标方——芷江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舒某、怀化市市政公司的负责人李某,称在争取长征路项目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多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需要从项目款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感谢领导,分别向他们索要10万元、12万元。
舒某和李某迫于杨灵的压力均表示同意。之后,舒某一次性将10万元送给杨灵;李某则分两次将12万元送给杨灵。收到这22万元,杨灵并未用于给领导送礼,而是全部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和投资牟利。
据介绍,2010年春节至2015年春节期间,杨灵还收受了其他商人和下属干部职工红包礼金15.46万元。
“为了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贪欲,在金钱的诱惑下,伸了不该伸的手,拿了不该拿的钱,越过了党纪的底线,犯了严重的错误。真后悔啊!我愿意上缴个人的全部违纪所得,请组织宽大处理。”杨灵忏悔说。但这样的悔悟来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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