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9日消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苏焕振 谢强)因为同居前双方了解不足,同居后虽然生育了两子但依旧纠纷不断,陵水一对男女遂诉至法院解除了非法同居关系。18日上午,陵水县新村人民法庭新村渔排(巡回)法庭,通过现场直播的方式,在渔排上向广大听众直播了庭审全程,既调解了纠纷,又推进了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宣传教育。
该渔排法庭开庭案,系一宗渔民同居关系期间所生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原告黄某与周某通过自由恋爱于2008年举办民间婚礼,并于当年生育长子,2011年生育次子,因同居前双方了解不足,同居后一直无法培养感情,双方没有共同语言,经常因生活琐事引发家庭纠纷,为此起诉至陵水法院新村法庭,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法院首先通过调解专员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结合当地民风民俗、人情冷暖、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接地气的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庭审中主审法官本着保障性功能和治愈性功能的家事审判改革机制,努力劝导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为子女健康成长,履行受法律保护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法庭上双方当事人执意不进行结婚登记并要求解决子女抚养权等诉求,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认识到父母关爱对子女成长重要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同居关系,每人独立抚养一个孩子,双方共同享有互相看望孩子的权利。
当天上午,省高院联合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广播《法治之声》栏目,在陵水新村渔排上对该起案件的庭审过程,向全省广大听众及社会各界进行了全程直播,并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了连线互动点评。通过规范开庭、媒体直播、家事审判等综合形式,既有利于案件成功调解,也提升了司法透明度,更大力推进了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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