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浙江安吉县总工会举行公款存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10家银行招投标,最终3家银行中标。通过与商业银行对接运作,公款收益比以往上浮30%左右。自去年年底以来,安吉县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将公款存放置于阳光下,竞出了效益,保持了廉洁。(7月19日《人民日报》)
机关部门的公款,因为数额可观,相对稳定,历来就是各家银行争相力拼的一块“肥肉”。而公款存放哪家银行,全靠“关系”,因此,对公款存放有拍板权的人物,便成了银行的“公关”对象。银行之间因此的拼争,也几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实际上,心知肚明的是,谁给的“好处费”多,谁就有可能“胜出”,公款存放,也成为某些实权人物中饱私囊借机敛财的良机。
当然,银行无不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更不会干亏本的买卖,“好处费”必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比如从存款利率上扣回来,最终由公家买单。而由于存款利率并不公开,也对“好处费”起到了掩盖的作用。
无疑,公款存放中的如此“猫腻”既造成国家资金的浪费,损害公众利益,更腐蚀干部、损害政府形象。堵死公款存放中的“好处费”空间,将公款存放置于阳光下,公开竞争,择优选择,已经是势在必行。
浙江省去年就已经出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这使得公款竞争性存放有法可依,安吉县随后对县级、乡镇(街道)行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等的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相应规定,无疑使得公款竞争性存放更有可操作性,确保了在具体实施中不走样。
当然,虽然有如此具体的规定,但还需要把监督制约落到实处。对于违反规定的,尤其是虚晃一枪掩人耳目的“招标”,要加大威慑的力度。显然,只有让企图拿“好处费”的“伸手必被捉”,纳税人的每一分钱才都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而这也正是公款存放本义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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