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1日消息(记者刘杰 见习记者李万内 通讯员薛莹婕)日前,海口秀英法院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对秀英区卫生局申请执行的一起非诉行政案件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据悉,这是该巡回法庭挂牌成立后审查的第一起非诉行政案件。
据了解,该案被申请人吴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诊疗活动,严重违反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针对吴某这一行为,2015年12月初,区卫生局对其作出没收非法药品和器械及罚款7500元的处罚,但吴某一直怠于履行义务。今年4月6日,区卫生局再次向吴某送达催告书,其仍然拒绝履行。7月5日,秀英法院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挂牌成立后,区卫生局当天便递交立案材料,申请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7月20日,巡回法庭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送达吴某,最终以吴某接受处罚并主动缴纳罚款宣告结案,从收案到结案仅用15天。
目前,该巡回法庭共收案3件,其中非诉审查案件2件、执行案件1件。该巡回法庭负责人赵法官表示,法庭今后将加快案件审查、执行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把效果作为检验办案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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