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逛超市时不慎丢失了钱包,通过监控他找到捡钱包人。但失主史先生告诉记者,其钱包内共有2960元钱,对方最初只归还了钱包,不愿还钱。史先生再三要求对方还钱后,对方才归还其600元钱。向对方索要剩余钱无果后,史先生报警求助。7月21日,接警民警表示: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协调无果,只能建议双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逛超市钱包丢了,监控查出捡钱人
家住新郑的史先生以跑货车为生。7月19日中午12点,史先生到新郑辛店镇一家超市购物时,发现自己的钱包丢失。史先生回忆,自己钱包内除有各种证件外,还有刚在家清点过的2960元现金。史先生告诉记者,2960块钱是准备带着出车用的。在确认钱包丢失后,史先生希望超市帮忙寻找钱包。
超市负责人调出监控录像查询,发现在超市门口的监控里,一个25岁左右的男子,在超市门口捡起一个钱包。经史先生辨认,确认就是其丢失的钱包。通过监控看到,捡钱男子是从一辆车上下来捡钱的,而车辆为某单位的公务车。史先生通过该公务部门,最终找到捡钱人所乘车辆和捡钱人的信息。
捡钱者还了钱包还了600元,但失主表示没还完
史先生联系了捡钱人,但捡钱人不愿和史先生直接见面,表示愿意归还钱包,但不愿还钱。随后,捡钱人通过该车驾驶员白先生,将钱包归还了史先生。史先生检查钱包后发现,钱包里除2960块钱不见外,其他东西都没丢失。在感谢捡钱人归还钱包的同时,史先生通过白先生联系,希望捡钱人能考虑自己的经济困境,多少归还点钱包内的钱。
白先生转达了史先生的意图后,捡钱人又通过白先生,归还了史先生600元钱。并转告史先生,其捡到的钱包内只有600元钱。对此,史先生并不认同,2960元钱是其多次清点后的钱数。史先生说,自己经济并不宽裕,希望捡钱的人能多还他一些。他表示,三五百元钱,是他作为感谢费的底线。但捡钱人表示,捡到的钱已全部归还。在要钱无果后,史先生选择了报警。
调解无果后,民警建议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针对史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和白先生取得联系。白先生告诉记者,捡钱人是自己的朋友。他知道捡钱的事情,但不知道钱包里到底有多少钱,朋友明确表示,钱包内只有600元钱,已全部归还失主。朋友也很委屈。
而新郑市辛店派出所的接警民警告诉记者,由于双方都没证据证明钱包里的钱数,双方只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来看,如果史先生想继续追回自己所说的2960元钱,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对此,河南省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认为:根据社会公序良俗,捡到财物的人应当将财物归还失主。而失主出于自愿的情况下,提出给予适当的感谢,则是可以的。但若拾到者拒绝归还他人财物,则触犯了法律,有可能构成犯罪。但需要确认捡钱人不还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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