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4日消息(记者曹马志)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海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明确9月底出台《海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工作要点》包括5个方面54个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内容,指出在推进食品安全法制和制度建设方面,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产地准出制度;落实企业责任,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食品生产质量风险定期报告制度和企业负责人承诺制度等,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试点实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方面,着手制订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标准及现场检查细则;落实小吃店、食堂现场检查规范等。
《工作要点》要求,我省将为超市、农贸市场果蔬农药残留免费检测点增加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甲醛、硼砂快检仪器和试剂盒,满足餐馆、集体食堂、消费者检测农药兽药残留的需求。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支持海口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18个市县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力争琼海、澄迈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海口市着手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储运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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