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市公司的停牌乱象,沪深交易所曾公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等新规。但两个月过去,A股市场目前仍存在近一百家到期不复牌的“钉子”公司,且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大部分市场人士认为,上市公司的停牌不但需要从制度上明确时间,不应该给他们一拖再拖的机会,3个月期限届满后就应采取强制措施复牌,无法复牌的则应该强制退市。
“虽然出台了新规,但是上市公司要反复停牌还是难度太低,股民受损也无处赔偿”,面对东方园林反复停牌被股民提出诉讼,而最终股民败诉的结果,许多股民表示很无奈。
长期停牌股套牢股民
本报记者了解到,日前,浙江温岭法院一审判决了台州首例投资人起诉股份公司证券欺诈官司,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张女士购买了东方园林的股票。去年5月26日,该股票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而公告于次日开市起停牌,导致广大购买了该股票的股民无法交易。后多次延长复牌时间,直至于2015年12月7日才复牌。复牌后连续三个跌停板,造成原告持有的东方园林203手股票市值严重缩水,张女士也遭受巨亏。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停牌经股东会决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全部流程,并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停牌及延长复牌行为不存在违法,故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本报记者了解到,尽管今年5月份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和《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给停牌股立了新规,但是大部分股民仍然认为监管力度不够。
有投资者表示,尽管停牌新规中对停牌过长简要地公示了处罚措施,但是时至今日,沪深交易所并未处罚任何一家因重大资产重组而停牌过长的公司。“停牌无法交易和复牌股价大跌的风险都不应该让投资者来承担,管理层应该制定更强硬的处罚措施,即使复牌了也应该给予赔偿”。
近百家钉子户无动于衷
数据显示,截至7月21日,沪深两市停牌重组或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共有250多家。其中,持续停牌时间超过3个月的上市公司有91家,按照沪深交易所今年5月27日发布的信披指引规则,这些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长都超过了3个月。
而到目前为止,这部分公司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仅有部分钉子户被监管层关注或者通报批评。
观点
业界呼吁停牌超3个月须补偿
实际上,A股的停复牌机制的争议由来已久,并一度成为A股纳入MSCI指数的最大障碍。
大部分市场人士认为,上市公司的停牌需要从制度上明确时间,而不应该是只要依法披露就可以一延再延,3个月期限届满后就应采取强制措施复牌,无法复牌的则应该强制退市。而且要给投资者一个缓冲的时间。
此外,上市公司长期停牌主要因为预期进行并购和重组,既有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如果失败,就必然导致股价大跌,投资者完全没有主动避险的能力。因此不应长期限制股民的股票流通,并应补偿因长期停牌使投资者蒙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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