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张丽华 摄
原标题:福建永定一村支书贪污扶贫资金受审 3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
中新网永定7月29日电 (张丽华)28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采用“1+4”大陪审模式公开开庭审理原岐岭乡新村党支部书记廖某华贪污扶贫资金一案。区直部门分管惠农政策工作、各乡镇党支部书记及分管扶贫工作3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廖某华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协助办理新农村建设拆旧建新扶持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改厕所资金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公共财产共计613200元,占为己有。另外,其利用主管新村村道路硬化工程、公路改造人饮修复工程等项目实施、工程款拨付等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工程量、重复报账等方式,侵占村集体财产共计324244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廖某华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庭审中,廖某华对其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但鉴于案情重大、复杂,审判长宣布将对该案进行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一名党员干部表示:“此次庭审不仅增加了他对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的认知,更重要的是通过亲眼目睹身边的案例,深刻认识到贪腐的危害,从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而其他党员干部也纷纷表示,旁听庭审增强了警示教育的时效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以审促廉的效果。
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廖某华案件并非个例。近年来,永定法院积极构建与区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的常态化联络机制,选取典型案件,定期组织特定领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切实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针对6件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使全区670余名党员干部从中受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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