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一起外出吃夜宵,屯昌女子王某在朋友家中等朋友洗澡时,临时起意盗走朋友的苹果手机。案发后,王某不但因此与朋友友情破裂,日前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2月24日晚,王某到屯城镇朋友古某家中,与古某、张某相约一起外出吃夜宵。在等待古某洗澡期间,王某看到古某放在卧室床头处充电的一部玫瑰金色iphone6S Plus手机,便起贪婪之心将手机盗走。因无法将手机解锁,王某将该手机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屯城镇一家二手手机维修店。3月17日,王某到屯城派出所投案。该手机在案发后已被追回退还给失主。经屯昌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窃的苹果手机价值5035元。
日前,屯昌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503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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