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开个地址证明也难
派出所:按规定应该由分局开
在海口生活的吴先生,近期受委托在给朋友办理两套房屋的房产证时,房管部门需要他到房屋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一个地址证明。然而,他去派出所开证明时却不是很顺畅。
28日上午,吴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朋友丁女士在海口市港苑小区A座有两套房子,2005年,法院强制执行将这两套房子判给丁女士后,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今年7月16日,他受朋友丁女士委托到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房屋的房产证,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然而,在7月27日下午,他接到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称,他当时提交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上所写的房屋地址不一致,需让他到房屋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开具一份“地址证明”。
“当时我来到房屋所在辖区的龙昆南派出所开具证明时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吴先生告诉记者,工作人员说,开这个证明需要交易中心出具公函才能开。随后,他试图到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同样被拒绝。
当天上午,记者陪同吴先生来到海口市龙昆南派出所,该派出所蒙副所长告诉记者,当天此事不是他接手的,具体情况也不了解。但按照规定,吴先生应该在派出所领取海口市社区门牌(楼)变更登记表,由社区和派出所在登记表上做意见后,由分局门牌楼编制管理办公室出具该证明。如果交易中心说派出所开这个证明也可以,工作人员马上就给吴先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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