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机关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将于8月开始进行保费征缴,其他事业单位10月开始进行保费征缴,11月起,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都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社保卡进行发放,这是记者今天从省社保局获悉的。
近日,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及保险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我省机关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应于8月10日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登记,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核定2016年8月的缴费基数,8月20日前,将已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移交至社保经办机构,8月31日前,完成在编在职人员2016年8月的养老保险费以及职业年金的征缴,以后正常按月征缴。9月份开始,机关、参公管理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统一核发。
其他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二类的事业单位需于10月10日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登记,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核定2016年10月的缴费基数,10月20日前退休人员信息向社保经办机构移交并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10月31日前完成在编在职人员2016年10月的养老保险费以及职业年金的征缴,以后正常按月征缴。其他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二类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于11月开始发放。
记者了解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基本信息移交至社保经办机构之后,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全部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社保卡进行核发。
据悉,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人员已经有90%的申领了社保卡,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希望未申领社保卡的退休人员尽快到附近农商行网点或者社保局卡管中心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已申领社保卡的退休人员应尽快激活社保卡,以免影响养老金的发放与领取。(记者王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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