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公安龙楼边防派出所民警成功拦截一艘渔船,从船员身上查获成品炸药、导火索和雷管。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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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有渔民用炸药包炸鱼 被查时丢炸药到海里(图)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08-03 08:56

  警方收缴的炸药包、雷管及导火索。

   “砰!”一声爆炸声让楼先生和他的伙伴们吓了一跳。

  6月30日,楼先生和朋友们乘车赶往文昌市龙楼镇铜鼓角附近海域钓鱼时,亲眼目睹渔民驾驶渔船炸鱼。当天一早上,楼先生等人就发现了3艘渔船对附近海域炸鱼,“至少投放了20多颗炸药,水花溅起1米多高。”随即,楼先生等人报警。经过近4个小时的摸查、蹲守,文昌公安龙楼边防派出所民警成功拦截一艘渔船,从船员身上查获成品炸药、导火索和雷管。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行政拘留。

  现场:钓友直击渔民炸鱼

  楼先生是一位资深钓鱼爱好者,6月30日,楼先生和几位钓友再次来到文昌龙楼镇铜鼓角海域附近钓鱼。“我们正在钓鱼,就从岸上看到海面上有小渔船炸鱼。”楼先生说,一声爆炸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他们往爆炸处望去,在距离一两百米元的海上,有一艘小渔船正在使用炸药炸鱼。

  “当时船上有6个人。”楼先生说,渔民将炸药丢进海里,一声爆炸声响后,海面溅起了1米多高的海水,由于距离太远,楼先生等人看不清是否有炸到鱼,但可以肯定的是,炸鱼之后,渔民便拿起渔网开始捞,不一会儿,渔船就开走了。大约开走了两三海里后,又开始看见该渔船往海里投放炸药,如此反复。

  楼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一上午,他们便发现了附近海域有3艘渔船投放炸药炸鱼,其中一艘渔船的渔民比较大胆,在离海岸不远处便开始炸鱼。“我们很想拍下来,但不敢拍,毕竟距离比较近,怕对方发现报复我们。”楼先生说。

  楼先生等人向记者感慨,炸鱼本身便是一种危险的行为,不仅手段残忍,炸药爆炸时大小鱼都会遭殃,这给鱼类生长造成破坏性打击。

  “这种捕捞方式太血腥了。”楼先生告诉记者,该海域海底多蕴藏珊瑚礁,炸药不仅将鱼类“断子绝孙”,珊瑚礁也遭到破坏,对整个海洋渔业环境严重打击。


  出击:边防民警苦守4小时查获渔船

  7月30日中午12时许,楼先生将渔民炸鱼这一情况进行了报警。当即引起文昌龙楼边防派出所民警高度重视。

  “我们一边通过和报案人保持电话联系,一边确认渔船的方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当民警赶往铜鼓角海域时,出现在楼先生面前的炸鱼船只不知去向。

  为了能够尽快锁定目标,办案民警与楼先生互加微信,并时刻保持联系。“没办法,海面上较多,无法确定哪艘是炸鱼船只。”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于是,办案民警通过望远镜等辅助工具,最终确定了一艘疑似炸鱼船只。

  “我们不能在海面上进行查处,渔民看到我们就会销毁证据。”民警决定锁定船只,等该船只回港时进行拦截。下午4时许,通过近4小时的排查、蹲守,办案民警最终在清澜港成功拦截了这艘渔船。

  “当时,船上有两人,手上提着一个袋子。”办案民警回忆,当两人被民警拦住后,打开手袋发现袋子里装着一包成品炸药,5根导火索和5根雷管。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行政拘留。

  “这些炸药一看就是成品炸药,不是自制炸药。”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炸鱼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炸鱼时,渔民将雷管插在炸药包上,然后将导火索插上雷管,点燃后投放到海里,这些导火索被渔民剪断成几厘米长,如果丢的远,炸药包落水的动静会吓跑鱼儿,但丢得太近时,又会炸伤自己人。

  针对炸药的来源,办案民警介绍,这些炸药来源很难查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炸药都是成品炸药包,并非自制炸药包。


  监督:渔船机动性强炸鱼取证难度大

  针对楼先生等人向记者反映经常看到有渔船在该海域炸鱼一事,当天记者联系了文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几乎每天都会到龙楼海域进行巡查,但并没有发现有人在海域炸鱼。

  “我们没有接到过投诉。”该负责人表示,但在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特别留意此时,通过走访渔民打听到的确有渔船炸鱼情况,工作人员也曾多次尝试打击,但由于炸鱼渔船机动性强,取证难度大。“即便发现了可疑船只,当我们接近时,船员就会销毁证据。”该负责人表示,一些船员会将炸药直接丢进海里,船上什么都查不到。

  该负责人表示,工作人员通过走访渔民了解到,这些炸鱼的渔船每次出港时,炸药包不会被船只带出,而是渔民会将炸药藏匿在七洲列岛附近,如果渔民当天需要炸鱼,就会去取,并且按量按需取炸药,打击力度很难。

  由于炸鱼,操作简单,隐蔽性强,投入少,收益大,使这一现象愈演愈烈,管理工作更加棘手,成为渔业执法的难点。

  长期以来,文昌渔政部门重视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严重违法捕捞作业行为,开展过多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这些非法捕捞现象。对于查获的电鱼、炸鱼作业的渔船,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王渝史明)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王渝 史明] [编辑:杨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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