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两瓶啤酒仍开车上高速 换来拘役2个月
澄迈一男子邀请朋友到家里吃饭喝酒,喝了两瓶啤酒后仍开车上高速,最终在高速路上被民警查获。日前,海口秀英区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该男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王某山,男,现年32岁,农民,海南澄迈人。2016年2月25日16时许,王某山邀请朋友等人到澄迈县自家中吃饭喝酒,期间王某山喝了2瓶青岛2000啤酒。当日20时许,王某山仍独自驾车前往海口,途经海屯高速屯昌往海口方向6公里处被公安民警查获。经抽取其血液进行检验,酒精浓度为188mg/100ml,为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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