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5日消息(记者王华 通讯员纪明瑄)从市政府服务中心获悉,8月起市政府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延长服务时间,为期一个月。
按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市住建、林业、海洋等部门承担的登记业务划转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自2016年7月25日起,在海口市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市政府服务中心督办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后,原来由几个部门承担的业务集中到一个部门办理,导致业务量激增。本着“服务群众,急民所需”的政府服务理念,市政府服务中心推出“8月为民服务月”活动,即8月1日-8月31日,每周五下午14:30-17:00及周六上午8:15-12:00均正常对外受理业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换发补发登记等;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由原发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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