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9日消息(记者光明 实习生谭佳佳)记者8日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自7月25日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业以来,至8月5日全市已受理了各类业务办件约3000宗。与此同时,一些涉及登记方面的遗留问题也逐渐在工作中显现出来。如过去能直接在住建部门办理房产转让,现在土地登记资料缺失不能办理,该局将逐步提出政策供给意见上报市政府,适时出台业务指导意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高效破解疑难问题。
分类研究遗留问题 保障权利人权益
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我市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前期,已完成了人员配备,岗位培训等一系列工作,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应当遵循四大原则,一是依申请登记原则;二是一体登记原则;三是连续登记原则;四是属地登记原则。其中,一体登记是指开展此项工作后,不动产将全面实现“房地关联,落宗落幢”,因此,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初期阶段,中心将投入大量的精力做好权籍调查工作。
长期以来,房、地分散登记,公众形成了固定思维模式,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后,许多涉及登记方面的遗留问题也逐渐在工作中显现出来。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能直接在住建部门办理房产转让,现在土地登记资料缺失不能办理;房产过户同步办理土地转让还必须依法报政府批准,涉及划拨土地转让的,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过去可以分开办的房屋抵押,现在必须捆绑办理等。面对这些问题,中心将遗留问题收集整理后,及时梳理、总结、提炼处理遗留问题的做法,将逐步提出政策供给意见上报市政府,适时出台业务指导意见,从而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高效破解疑难问题。
调整权籍调查前置 缩减办结时限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统一登记后,可以更好地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后,一方面系统运行不够稳定,需保障登记数据的安全、准确,不间断新老数据库的校验;另一方面涉及房地关联、落宗落幢的工作量极大, 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排查调整不涉及权籍调查的业务。比如查解封、注销等业务按实际工作调整工作时限,一些已明确自然幢的登记类,采取在落宗办理登记后补图的作法提速办理,不断加大权籍调查工作力度,待数据整合达到一定程度后将开展权籍调查的前置,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在既定的轨道中规范运行。
同时,全面推动完成数字化建设,梳理细化登记事项,减少审核环节,加强质检,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件质量优良、流程顺畅。在保证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创造条件,逐步由法定30个工作日进行缩减,力争业务办结时限比分散登记时减少来检验统一登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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