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获悉,近日,儋州法院审理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该法院对被告人彭某、李某标、陈某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彭某、李某标、陈某辉一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您当前的位置 : 海南新闻>

儋州法院审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3被告人获刑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08-10 18:28

  8月10日,记者获悉,近日,儋州法院审理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该法院对被告人彭某、李某标、陈某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彭某、李某标、陈某辉一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经查,2015年3月,重庆市畅某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票组原工作人员彭某,通过QQ与被告人李某标认识。得知李某标要购买订购机票的公民个人信息,彭某见有利可图,便以每条信息9-12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出售购买机票的公民个人信息给李某标。2015年3月-11月,彭某利用工作便利,进入公司售票的“胜意8000”系统后台,将乘客的订票信息导出,然后在淘宝网上把订票的乘客信息筛选出来,整理后保存在word文档,通过QQ发送给李某标。李某标则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付款给彭某。在此期间,彭某共出售4万多条订购机票的公民个人信息给李某标,非法获利40多万元。李某标除向彭某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外,还如法炮制以每条10元的价格向另外两个QQ昵称分别为“鹅鹅鹅”和“eee”的人购买了800多条公民个人信息。李某标购买到公民个人信息后,在各种QQ诈骗群里发送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以谋取非法利益。其中,李某标以每条12-13元价格出售给陈某辉6000多条公民个人信息。陈某辉购买到公民个人信息后再次出售给他人用于网络诈骗。

  儋州法院认为,三被告人彭某、李某标、陈某辉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其中被告人彭某无视国家法律,将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4万多条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依法应从重处罚。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后的新罪名,旨在进一步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因该类犯罪行为不仅对公民人格权益造成侵害,且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进一步利用,造成财产犯罪损失。

  主审法官提示,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监管,防止有关公共服务单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同时,公民也要学会防范和警惕任何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途径和渠道,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相关链接:

海南法院两执行人员遭恐吓 一银行妨碍公务被罚30万元
海口龙华法院城管巡回法庭联合区城管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海南一开发商逾期未交房 法院:需全额退还购房款
坚定不移推动司改 海口龙华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相关链接:
坚定不移推动司改 海口龙华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许麟庐遗产重审归遗孀 法院认定遗嘱未伪造
海南一开发商逾期未交房 法院:需全额退还购房款
海口龙华法院城管巡回法庭联合区城管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海南法院两执行人员遭恐吓 一银行妨碍公务被罚30万元
[来源:南海网] [作者:刘麦 方茜 高琼芳] [编辑:杨海成]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