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因受惯性思维的束缚,对党员干部轻微违反纪律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常常重视办大案要案,忽视抓早抓小。”东方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东方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转变执纪理念,从盯违法向核违纪转变,紧扣“六大纪律”,把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2016年上半年,东方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58件,其中谈话函询、诫勉谈话42件,占线索处置的26.6%;立案查处89件94人,结案73件76人,给予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60人,占处分人数的78.95%;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16人,占处分人数的21.05%;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2人。
东方市纪委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及分类处置: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线索扎实做好初核,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对反映党员干部一般性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苗头和倾向问题,及时梳理、建立台账,通过下发函询通知书、实施谈话和督促整改等方式,及时预警告诫,提醒防范,促使党员干部及时警醒、悬崖勒马。东方市纪委通过函询查实了该市财政国库支付局科员陈某违规办升学酒、市直机关一单位正副手用公车上下班等问题,及时将违纪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防止个别干部“因小失大”。
此外,东方市纪委还通过多种措施,督促各级党委及纪委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让有违纪苗头者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今年,该市下发了《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意见》,健全了谈话提醒方式方法,对谈话函询的主体、对象、问题和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督促各级党委及纪委主动运用谈话提醒,实现抓早抓小。
今年上半年,东方市委书记对市委四套班子成员、市领导对分管单位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共计84人次。针对天安乡安都村委会干部克扣扶贫物资问题,东方市委书记及市长分别约谈该乡党委书记、镇长,追究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对华侨经济区某干部大摆儿子婚宴问题,该市纪委对该经济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追究该经济区纪委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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