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要求,省物价局依法依规废止涉及医疗服务和水资源价格管理相关政策文件137份。
根据新修订的《海南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对建省以来至2016年4月30日止制发或者牵头制发的价格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分类分批予以废止。
8月5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依法依规公布废止涉及医疗服务和水资源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137份,其中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政策文件48份,水资源价格管理相关政策文件89份。通过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策性文件,有利于简化管理、优化服务、保障民生,在为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和水资源价格改革松绑减负、清障搭台的同时,有效防止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优化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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