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琼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中元节期间,琼海市严禁制作、销售和燃放孔明灯,发现一起将查处一起。
随着一年一度的中元节(俗称“七月半”)临近,民间风俗有燃放孔明灯的习惯,而“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通过点燃固体或液体燃料放飞。因其滞空时间长,不能控制飞行距离和坠落地点,极易引发各种事故和火灾。
为保障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琼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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