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的户口赖在姐姐家不肯迁,姐姐气不打一处来,想着自己多年来独自辛苦赡养老母亲,弟弟分文不出还如此不懂事,为寻求“公平”,她将气撒在老母亲身上,要求母亲搬出自己家。这可把年近七旬的老母亲急坏了,无奈之下,老人将一双儿女统统告上了法庭。
现年69岁的王大妈是南京市人,她和老伴俩膝下有一双儿女,目前均已成家。老夫妻俩每月的退休金加在一起有5000多元,按说他们该过着无忧无虑的晚年生活,但正应了那句老话: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这些年王大妈其实过得并不轻松,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其老伴刘大伯几年前得了中风,长期在养老院生活,每月的护理及医疗费开支就得花去4000多元。老夫妻俩不仅经济上紧张,而且两人名下无房产,老伴住进敬老院后,王大妈一直随女儿刘红一家生活。
由于历史的原因,王大妈的儿子刘成的户口一直落在其姐姐刘红家,刘红多次要弟弟把户口迁走,但刘成就是不迁。前不久,还是因为这件事,姐弟间又弄得不愉快。刘红联想到弟弟这些年从不主动赡养母亲,于是气不打一处来。为了实现其内心的所谓公平,刘红最终把气出在了母亲头上,她要母亲搬出自己的家,到外面租房生活。而王大妈每月只有一千元左右的机动钱,儿女不给钱怎么租得起房子呢?王大妈不愿搬出去,但女儿坚持要她搬出。万般无奈之下,王大妈只好铁下心,把亲生女儿、儿子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儿子、女儿每月各支付她1500元赡养费,以用于自己租房生活。
7月22日,鼓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记者获悉,王大妈与这对儿女是各说各有理,谁也不愿作出让步。考虑到这场亲情官司的特殊性,法官并没有采取一判了之的简单做法,而是在调解上花了功夫,最终令姐、弟俩认识到各自行为的不当,纷纷表示愿意作出让步,不让母亲再为此伤心落泪,给老人一个幸福的晚年。
法庭上,这对姐弟公开认错,老母亲也表示愿意谅解儿女。最终刘红同意承担每月3000元的赡养费,刘成同意迁出户口。一辈子从未打过官司的王大妈,当初以伤心的心态走上法庭,如今困扰着一家人的烦心事全部在法庭上解决了,这是她始料未及的。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昨日上午,王大妈冒着高温赶到法院,给法官送去了锦旗。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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