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海南廉政网获悉,日前,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对县林业局原副局长邢福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邢福善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林地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乐东县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邢福善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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