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陵水出台《陵水黎族自治县个人建房报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辖区内个人建房报建的审批程序。
   
 您当前的位置 : 海南新闻>

陵水出台个人建房报建管理办法:最大建筑层数不超6层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08-16 12:18

  日前,陵水出台《陵水黎族自治县个人建房报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辖区内个人建房报建的审批程序。

  7月20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万宁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及纳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所有农房全面实行农房建设规划报建制度,其他市县至少要选择1-2个镇继续推行农房建设规划报建试点。《通知》还指出,各市县应于2016年8月底前完成本市县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办法的制定。

  在海南省住建厅村镇处的指导下,陵水依据国家和省内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地方实际,完成该县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办法的制定,于日前出台《陵水黎族自治县个人建房报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辖区内个人建房报建的审批程序。

  《办法》指出,属县城主城区及镇区规划范围内个人建房报建的,须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意见)。属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报建的,建房户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对于按农村个人建房报建审批程序依法进行报建并经验收符合规定要求的建房户,县财政每户给予1万元的专项资金奖励(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民族地区特色民房改造项目补贴和奖励的,将不再享受建房报建奖励)。

  《办法》实施前个人已建成的房屋,可补办完善相关建房报建手续,补办手续期限为2017年8月30日。《办法》实施后未依法报建建房的,建房户所建建筑物(含构筑物)均视为违法建筑。

  农村危房改造、民族地区特色民房改造项目必须全部纳入报建管理,对其他农村居民建房起到示范作用。

  根据《办法》,县城主城区、镇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居民个人建房最大建筑层数不得超过6层。村庄规划范围内农村居民个人建房应当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且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不宜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层,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300平方米。

 

 

相关链接:

陵水蓝色海湾整治项目获中央财政支持 首批6058万已到位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戴凯接受组织调查
“陵水精神”暨“最美陵水人颁奖典礼”将于27日举行
陵水精筛细选配强领导班子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
陵水悬赏20万元通缉致死村干部犯罪嫌疑人(图)

 

相关链接:
陵水悬赏20万元通缉致死村干部犯罪嫌疑人(图)
陵水精筛细选配强领导班子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
“陵水精神”暨“最美陵水人颁奖典礼”将于27日举行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戴凯接受组织调查
陵水蓝色海湾整治项目获中央财政支持 首批6058万已到位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党朝峰] [编辑:金慧仪]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