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7月1日,海口市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挂牌成立,海口市交通事故案件由四个区法院分开管辖、集中办案以来,龙华区法院交通法庭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创新思路,为构建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及海口“双创”(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8月16日,记者获悉,7月,龙华区法院交通法庭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635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1.6%;结案652件(包括旧存案),比去年同期增加14.2%;调解611件,撤诉6件,调撤率94.63%。龙华区法院交通法庭作为海南首个成立的交通法庭,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出一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能动延伸审判职能,高效化解纠纷。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主动介入市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诉前调解工作,在诉前化解大量交通事故纠纷;不断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减少分歧,提高案件调解率,促使保险公司及时给予保险理赔,确实做到案结事了。
改革创新调解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司法辅助人员职能,对立案登记的交通事故案件先安排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再排期开庭审理,实现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的目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案件调处工作,与保险行业协会协调,成立专门交通事故调解机构派驻法庭参与调解工作。
推进裁判文书改革,提高审判效率。裁判文书制作实行繁简区分,对赔偿项目较多的案件,以表格列明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和数额;对事实争议不大且较为简单的案件,简化裁判文书的制作。通过裁判文书样式的改革,大大减轻法官的工作强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创新巡回审判机制,加强司法救助。以新坡和龙泉法庭为平台,对乡镇交通事故案件代为受理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交通法庭到乡镇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仅7月,交通法庭为590宗案件的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9500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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