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7日消息(记者光明)记者16日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自7月25日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业以来,至8月5日全市已受理了各类业务办件约3000宗。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多长时间?不动产登记费如何收取?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目前我市各类不动产登记办事时限正在上报压缩。在国家、省出台新的不动产登记费标准前,不动产登记费仍执行现行标准。
登记机构一般不得主动登记
根据规定,不动产登记程序以依申请启动为原则,即登记程序的启动应当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如果没有申请,登记机构一般不得主动登记。但是,这一原则也存在以下两种例外情况:第一,依嘱托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关嘱托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比如查封登记。第二,依职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职权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的,比如依据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等。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权利人怠于申请更正、注销等登记的情况,此时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与实际的权利状态不符,不仅容易造成登记簿管理上的混乱,还可能影响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依职权直接办理相应登记。
不动产登记应当事人共同申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有了“身份证号码”
与传统的房产证、土地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全国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作为不动产的“身份证号码”,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但为了获得不动产单元号,需要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依照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通过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查清不动产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再根据调查资料将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与土地、海域进行“落宗落户”的过程。
记者了解到,需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情形:(1)申请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首次登记;(2)申请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变更、转移等登记的,不动产界址点发生变化的;(3)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权籍调查的,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的;(4)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登记的,但未进行权籍调查或者无法提供权籍调查成果的。
哪些可以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
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可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规定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原部门(市农业局)办理,过渡期结束后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具体时间相关部门将另行通告。
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多长时间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审查时限并不包括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也就是说,有的不动产登记如果需要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30个工作日之内。目前我市精简办事流程,根据不同登记类型、审查要求,各类不动产登记办事时限正在上报压缩。
不动产登记费如何收取
在国家、省出台新的不动产登记费标准前,我市不动产登记费仍执行现行标准。具体如下:(1)单独申请土地登记的,按原土地登记收费标准收取;(2)已办理土地登记后申请房屋登记的,按原房屋登记收费标准收取,即住房登记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每件550元。
(光明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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