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开房约女子李某嫖宿,突然警察敲开房门,王某交出手机和现金后脱身。事后,王某觉得自己遭遇“仙人跳”,于是设法“复仇”,最终逼得另一名卖淫女跳楼,摔成重伤。近日,王某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去年5月10日晚上,80后的王某在昆明某夜场认识了卖淫女李某(已行政处罚),当晚,王某在微信里邀约李某到北京路某公寓开房,谈好嫖资1500元。
完事后,李某还没拿到嫖娼费,就听见有人敲门,王某打开房门,门外男子自称警察,要对嫖娼行为进行处罚。
被带下楼后,王某把身上的几千元现金和手机交给“警察”,立马获得自由。
事后,王某觉得蹊跷,认为是李某故意找假警察“阴”他。
为了弄清这事,王某第二天再次约李某嫖宿,并称要把头晚的嫖资一并付。
“当晚我来例假,就在微信群里发信息给姐妹介绍生意。”李某说,同在夜场上班的赵某回微信表示愿意。
李某立即发微信把此事告诉王某,王某回复称“可以,但你要一起来。”
去年5月11日凌晨2点左右,王某、李某、赵某3人到滇池路某公寓酒店开房。
进了房间,王某让赵某先到卧室休息,他在客厅里质问李某。李某一直否认,双方开始争吵。
王某说:“今晚如果我不高兴,你们俩死在这里都没有人知道。我朋友来打你们一顿,把你们卖到境外去,让你们永远都回不来。”
赵某听到后很害怕,当场跪在王某面前请求让二人离开遭拒。
随后王某拨通电话说:“你们可以过来了,按原计划进行,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赵某听见后更害怕,推开窗子跳了下去。
赵某落在4楼花园里,经抢救保住性命但终身残疾,伤情达到重伤二级。
次日,警方将王某抓获。
西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跳窗行为发生在非法拘禁行为的过程中,是王某非法拘禁行为的延续,王某应对赵某重伤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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