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金秋,各地“金秋助学”爱心行动一浪高过一浪,这不仅让寒门学子有了圆梦大学的机会,也让人们真切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近年来,为推动和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大学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各地工会在每年的高考录取结束后(一般在8月份),都要开展一次“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主要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家庭就学子女,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就学子女,以及遭受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就学子女等。资助对象为当年考取各类高等院校的学子,资助金额一般在2000元~5000元不等,有的更高。虽然钱不是太多,但对困难受助对象是一种关心和爱护,更是一种温暖。
其实,这本是一件得民心的大好事。然而,有一些地方的工会在开展这项“金秋助学”活动时,却把“经”念歪了,在资助对象上搞“三六九等”的歧视行为,如某地对考取一二本院校的助学金为3000元,考取三本的为2000元,而考取大专及高职等院校的为1500元。更多的地方甚至更“奇葩”,只有对考取一二本院校的才有助学金,这种唯“学历层次”至上的不公平行为严重违背了“金秋助学”的宗旨和核心,引来一些家庭的不满。
有道是“尺有所长,寸有所短”。由于受智商、家庭教育、学习环境、临场发挥、录取名额等众多因素影响,不是每一个参加高考的学子都能如愿考取到一二本院校乃至重点大学,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被录取到三本、专科乃至高职院校学习。众所周知,目前一二本以上的院校其学费都在5000元/年左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三本及高职院校学费都在15000元/年上下,有的甚至高达20000元/年以上。按说,本来三本及高职院校的学费就比一二本以上院校高了好几倍,可在“金秋助学”活动时,有关部门却不一视同仁,以所谓考取院校的高低层次来区分资助标准,人为造成岐视效应,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高考学子和其家庭的心,不道德、不严谨、不规范、、不科学、不公平。
“金秋助学”活动重在助心。常言道,浇树要浇根,育人要育心。对寒门学子而言,“金秋助学”活动不仅解决了一些困难家庭子女就学难题,更为孩子们的成长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激发他们常怀感恩之心,把各级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关爱转化为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回报国家。如果在“金秋助学”活动中搞“三六九等”,势必会给他们留下不公平的心理阴影走向人生第一课堂,造成“蝴蝶效应”,以期引起有关部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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