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了4个直辖市、266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其中,广东包括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等19个地市被纳入试点。
在我国,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是目前存在的现象。为使医疗资源配置更合理,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需要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通知提出,各试点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此前发布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尽快制订方案,部署启动试点工作,并提出六个工作重点,其中包括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
通知还强调,国家卫生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逐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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