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5日消息(记者林菲)记者从海口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高龄补贴资格认证登记工作将于8月31日结束,未按期进行认证登记的高龄老人,从9月起暂停高龄补贴金的发放,期间停发部分不予补发。所以,提醒未办理认证登记的高龄老人,应尽早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资格认证登记,对于行走不便、住院等不能来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的老人,由镇(街道)村(居)委会指定1名负责人上门进行资格认证登记。
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从2005年开始建立百岁老人档案,截至2015年底,全省目前共有百岁老人2083人。2015年我省对19.02万位高龄老人发放了2.5亿左右的长寿补助。
为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我省19个市县近几年陆续出台了高龄津贴政策,并不断降低高龄门槛,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了政府的关爱。
目前,我省海口、东方、三亚等19个市县都已出台了高龄津贴政策,主要涵盖年龄在80周岁至100周岁以上。高龄门槛最低的是陵水,2013年3月起将75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纳入补助范围,每月补助100元。澄迈还在2013年11月起,对11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每月1200元的补助,这也是全省发放最高的标准。另外,我省还统一向省级百岁老人发放每人每月300元长寿补助。
东方市最早出台高龄津贴政策,于2006年7月开始对10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每月100元的补助金,2009年1月已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2012年和2015年也分别对90周岁至9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人开始发放补助。
海口从2012年1月起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80周岁至89周岁每月可领109元,90周岁至99周岁每月可领209元,100周岁以上每月可领609元(含省政府每人每月300元的长寿保健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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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下月起资格认证高龄补贴 未按期进行9月起暂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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