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伶利的父亲在签赔偿协议。网络图片
近日,“甘肃交大32岁女教师刘伶利因患癌症被学校开除”一事,不断持续发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22日,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承认开除刘伶利的行为违法,并在其官网发表道歉信,除补发她7.2万元的工资和丧葬费外,还要支付精神损失费等其他的经济补偿。目前,家属与学校就赔偿已经达成一致。
生前想捐眼角膜
刘伶利在查出癌症后,因为在北京治疗没有及时交上假条,被工作单位以“连续旷工”为由开除。尽管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兰州中级人民法院,都判决校方开除决定无效,但学校回应“不知是癌,没有补假”,迟迟没有履行判决。8月14日,女教师刘伶利因为癌症并发心脏病,离开人世。
刘淑琴说,刘伶利在去世之前还有两个愿望:一是不要抢救,不要插着管子离开这个世界;二是要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希望能帮助别人。
“我想把我身上的器官、血都捐给别人,可是我有病,我怕别人嫌我身上的其他地方不干净,那我就捐献我的眼角膜吧。”回忆起女儿临终前的这句话,刘淑琴刚刚擦干的眼泪又不听话地流了下来。
但最后眼角膜还是没有捐献成功,“刘伶利走得太急了,没来得及,我到现在都觉得,没帮助女儿完成这个最后的愿望特别遗憾。”
8月14日,刘伶利在医院去世。按照当地的习俗,没有结婚的死者不能正常下葬,骨灰也必须要马上撒掉,不能保存。
当日,兰州市青白石乡一个吊桥上,两位刚刚经历丧女之痛的老人站在桥上,把自己女儿刚刚火化后的骨灰,撒入桥下的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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