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经教育部批准, 2016年下半年,江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
8月底前,全省各市对所有在职中小学教师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9月底前,各地广泛开展定期注册政策宣传,对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用于首次注册的资格证书全面完成补发、换发或重发工作。10月10日—11月10日,注册范围内教师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www.jszg.edu.cn,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21:00)进行定期注册申请,并准备各项书面材料。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初审,需要学校集体提供的材料必须如实提供。11月10日—11月3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初审工作,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复核(省管县报原所在省辖市)。12月1日—12月10日,各市完成复核工作,报省教育厅终审。12月底前,省教育厅对各市复核结果进行抽检,完成终审,并在系统中作出结论。2017年1月底前,各地在证书和申请表上填写注册结论。(记者蔡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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