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体积小巧、外形时尚的电动滑板车逐渐成为备受年轻人青睐的代步工具。但是,28日上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网络渠道随机购买,对产品涉及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的20个企业生产的20个品牌的电动滑板车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比较实验结果显示,电动滑板车存在车速过快、刹车不灵、蓄电池容量达不到明示标准等问题。市消协表示,这类车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且不具路权,不建议作为交通工具使用。同时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交通法规。
□问题
普遍超速
经测试,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而试验中最快的电动滑板车(“美飞仑”、“了然”滑板车)的车速已达到每小时27公里。由于电动滑板车的车轮直径较小,刹车时摩擦系数小,稳定性较差,因此车速过高将直接导致刹车制动性能差,极易引发危险,对骑行者和行人造成较大的安全威胁。
刹车不灵
刹车制动性能是消费者安全使用的最基本保证,但是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样品刹车制动不灵敏。19个样品最高时速刹车距离超过4米,刹车距离最长的“艾咪”电动滑板车达到了9.9米。“了然”、“尊尚ES316”、“美尔骏”、“花田鼠”这4款电动滑板车样品的刹车制动距离也都大于9米。这种滑板车骑行时风险较高,特别是高速行驶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蓄电池差
蓄电池容量是衡量蓄电池性能的一项重要指标,若蓄电池容量不够,易导致续行里程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而此次比较试验中有两种样品的蓄电池容量明示与实测差距较大。其中,“艾咪”电动滑板车标称电池容量8.8AH,实测为7.6AH;“美旅”电动滑板车标称电池容量10.4AH,实测只有7.8AH。
缺少说明
该次试验还发现部分电动滑板车缺少说明书或说明书明示内容不全,未标注具体数值。有的电动滑板车商品没有附说明书,不能给消费者做出使用和安全性提示;还有的说明书未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示,不能起到提示消费者的作用,为使用带来安全隐患。
不具路权
市消协表示,电动滑板车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电动车是不具有路权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只能在一些专用场地和封闭道路、封闭场所内,进行娱乐性的活动,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同时,市消协还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非机动车尤其是新兴行驶工具出行安全的宣传,制定相关的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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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骑逮着得罚
据了解,目前上海对驾驶电动滑板(平衡)车等上道行驶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其中: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上海交管部门相关人士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动滑板(平衡)车不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从交通法规的精神看,“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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