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9日与北京、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8省(市)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旨在推动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构建上下联动、统筹整合、协同推进的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工作机制。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指出,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是增强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的需要,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意义重大。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教育部决定启动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签署工作,从2016年起分批次与各省(区、市)签订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内容,教育部将对8省(市)在学校美育综合改革、美育教育教学改革、美育教研科研、全国中华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美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西部地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和乡村美育教师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
同时,8省(市)进一步明确了本省(市)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目标以及推进学校美育综合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在美育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实施美育评价制度、加强美育条件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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