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医院”后头两条医院信息右上角标注有“广告”,且背景以淡粉为底色。
以“美容”两字搜索,前四条信息右下角均标注“广告”字样。
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一直被诟病的“商业推广”搜索信息在新规下被要求明确标识为“广告”。而在新规首日,百度、搜狗便被工商部门发现违规并被立案调查。
“平台构成广告发布者时,承担发布者责任”
昨日新华社报道,上海市工商局通过前期排摸,于9月1日上午发现,在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输入“人流”或“人工流产”字样时,跳出的推广广告中,一些推广的医院并不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这种将黑医院顶至前列的做法,涉嫌违反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工商部门对上海南浦妇科医院、安平医院等广告主涉嫌违法广告行为,以及百度搜索、搜狗搜索等广告发布者涉嫌未尽审查义务行为,将一并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新华社报道上海三家医院医疗广告资质问题,百度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报道中提及的三家医院,其在百度平台上线前均提交了合法的医疗行业营业执照和广告审查表,且其广告审查表涵盖妇产科范围。目前,百度方面已第一时间下线相关涉事医院违规账户,并将全力配合监管执法部门展开进一步调查。
记者针对此事询问搜狗,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回应。
昨日正式生效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双舟表示,百度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并不是广告主,平台有时构成广告发布者,在构成广告发布者时,承担发布者责任,在明知是违法或虚假广告时,应当制止,否则会受到相应处罚。
新规实施第一天,新京报记者尝试使用部分搜索平台,发现新规影响立竿见影,“广告”标识已经取代原来的“商业推广”。
记者在百度输入“医院”两字,搜索页面头两条显示为医院信息,右上角标注有“广告”两字,两条医院广告信息背景还以淡粉为底色,与其他搜索信息区分。而此前8月,记者曾通过百度搜索“医院”关键词,在如今“广告”位置出现的搜索信息,均被标注为“推广链接”、“推广”、“商业推广”,不会出现提示为“广告”的标识。
记者还以“美容”两字搜索,搜索前4条信息都为美容医院信息。在每条信息右下角,同样标注有“广告”字样,但与“医院”广告信息相比,“美容”广告信息并未在背景色上与其他自然搜索信息区分。
对于新规,有互联网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担心不规范的中小商家不按照规定来,影响守法大企业相关业务发展。以广告拦截为例,用户可以选择那些不合规的小软件屏蔽广告,用脚投票,给合规守法企业带来损失。
■ 声音
微博:(新规)对公司没有影响,因为已经有所标示。
UC创始人何小鹏:渴望未来能够统一执法。我们非常欢迎,我们肯定在法律要求情况下做事情,怕的是不按照一个标准走,有法大家都依是最棒的,有法都不依是最痛苦的。新规改变对于UC自身商业模式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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