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其中提到鼓励给予员工“孝老假”。规划中称:为弘扬尊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9月1日《新京报》)
中国人最看中的就是浓浓亲情,尤其是人到中年,更加注重经营家庭和亲情。老人年事已高,总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在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对老人物质赡养倒在其次,精神赡养更显弥足珍贵。
可惜,随着现代人的生活和工作节奏日益加快,能抽空常回家看看父母的子女确实不多。尽管有的地方还出台了“常回家看看”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真正执行起来还是困难重重。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笔者认为,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父母,或是陪伴父母,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可以说,大多数子女还是想在父母年龄大、身体差的时候能陪伴其走一程,甭说在父母临终期间,送老人走完余生更是子女们最大的心愿。
应该说,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孝老假”其初衷值得肯定,同时也能引起广大职场人士的共鸣。但是,有些事情说起来容易,如果要真要想落实下去,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近些年来,从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到地方的补充规定假,可说不胜枚举。但又有多少单位和部门能真正把这些员工假日从“纸上谈兵”转化成“现实福利”呢?当然,在谈到给员工放不放假的问题上,员工和单位都会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来拉大锯,从来就没有绝对公平公正而言。员工一旦为请假走法律程序状告单位,吃亏的最终还是自己,员工不想因为请假与单位产生矛盾和纠葛,那么法律规定的这假和那假无疑就是纸上画画的儿戏,最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威信就要大打折扣。
笔者认为,包括“孝老假”在内的各种休假都很受职场人士欢迎的,问题是,千万不能有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思维模式。要想“孝老假”落地生根,关键还得靠单位和部门积极响应和主动配合,将员工休假纳入常态化。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多做得人心、暖人心,惠及民生的事情,让员工充分感受到,在自己最需要帮助和暖心的时候,总能得到企业这个大家庭的人文关怀。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在竞争激励的市场经济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始终储蓄着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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