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我省出台的《海南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实施办法》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也让不少一直因为各种原因办不下户口的无户口人员看到了希望。这两天,记者在调查时发现,在我省的市县里,弃婴、留守儿童等成为“黑户”情况较常见,海南公安、民政等多部门已结合国家政策,并依据《海南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实施办法》正在着手按照政策积极引导无户人员合法落户。
8类无户口人员可落户啦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无户口人员
7、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8、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处境尴尬
弃婴因无一纸证明成“黑户”
近年来,本报曾多次关注了一些百姓上户口难的尴尬事,其中最多的就是捡来的弃婴上户口难,或是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失去联系,孩子由爷爷奶奶抚养,可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却没落户。而在记者再次回访时,不少人称自家孩子上户口的事还没解决,只能盼着人口普查或是户口新政策出台后,他们再找相关部门上户口。
家住海口市东山镇的一位农民老曾,从2015年起,就为5岁多的女儿上户口的事四处奔波。据老曾说,他和妻子结婚多年未生育孩子,2011年他在路过海榆中线27公里处时,捡到一名用布包裹着的女婴,夫妻俩喜悦之余根本没想到去报警,也没想到给孩子落户的事。直到去年,眼看着孩子快到上小学的年龄了,得知孩子上学需要户口,老曾这才着急了,他四处找人帮忙。
可老曾好不容易跑了很多部门,也按要求在报纸上刊登了公告,谁知孩子上户口的事被卡在了一纸证明上。“民政部门说要开收养证,要求我们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开一个报案证明,证明里需提到我们是在何时何地捡到孩子的。我也找过派出所沟通,可他们表示无法在证明上写孩子是我们捡来的。”老曾说,目前孩子上户口的事一直没有下文,他也十分无奈,希望警方能够入户调查,他可以提供证人,证明孩子的确是自己捡来的。
养女17年“黑户”出门坐车都难
家住海口秀英区东山镇的林川(化名)近半年来一直在给养女上户口的事奔波,但却得到17岁养女没法落在自己户籍上的答复,令他感到无助。
58岁的林川至今没有与爱人领结婚证,而两个人也没有生育。17年前,经过朋友介绍,他们找到屯昌的一对夫妻,对方称家庭困难无力抚养新生女儿林芳(化名),林川两口子就直接抱着孩子返家一起生活至今,期间没有想到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
“虽然孩子一直没有户口,但是并没有耽误孩子义务教育。”林川介绍,孩子今年辍学在家,想坐车外出看朋友,进修学习等都无法做到,因为她没有户口,无法办理身份证,所以现在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林川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今年4月开始张罗给孩子落户的问题,但民政和公安部门均告知无法办理。难道孩子就这样只能“黑”着?令他心里觉得愧对女儿。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