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6日消息(记者刘杰 见习记者黄晖 通讯员王禄文 陈春江)记者6日从海口美兰区法院获悉,一男子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五年。
据悉,2015年7月,王某委托黄某运出售一只缅甸星龟。黄某运通过微信联系,将该缅甸星龟出售给他人,得款人民币700元;王某以人民币22500元的价格,从电商某某工作室购买了5只辐射陆龟。经查明,王某购买及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王某通过黄某运出售的缅甸星龟及收购的5只辐射陆龟属严禁贸易的物种,公安机关从王某处查获扣押的龟类等野生动物已全部移交给海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海口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非法收购国家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王某自愿认罪,且查获扣押的辐射陆龟和缅甸星龟已全部移交给海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未实际造成对濒危野生动物的伤害,依法可从轻处罚。海口美兰区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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