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张家界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案。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程丹峰于2008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其岳父苏荣担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廖慈祥、范小清、上官建国(均另案处理)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三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7.6万元、港币1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程丹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程丹峰还进行了最后陈述。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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