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2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6年9月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南省原省委委员、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亿龙(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李亿龙 简历
李亿龙,男,汉族,1956年6月生,大学文化,湖南省长沙市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06 望城县铜官乡知青
1978.02 长沙市商业学校财会班学生
1980.01 长沙市商业学院干部培训科教员
1980.10 长沙市二商业局财会科干部
1984.07 长沙市二商业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期间:1983.09―1988.07中南财经学院财政税收专业函授大学毕业)
1989.10 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2.03 长沙市政府法制局局长(副处级)
1994.08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5.01 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1995.08 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1998.06 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1999.01 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期间:1997.09―1999.07北京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0.10 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0.12 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
2002.09 浏阳市委书记
2003.12 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
2006.05 长沙市委常委
2006.09 怀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
2007.01 怀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8.03 怀化市委书记
2013.03 衡阳市委书记
2016.03 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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