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3日消息(记者陈敬儒)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9月初步建成海南省电子证照库,并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逐步开展“证件、执照、牌照”类电子证照应用;2017年1月完善电子证照库,分批向市县推广应用,年底前省电子证照库应用覆盖全省,推行电子证照在我省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建设原则,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省政府数据中心,在省行政审批“一张网”构建电子证照库,实现电子证照“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和政务服务“少带证照”“免带证照”,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意见》要求,各证照签发单位结合省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逐项梳理办事依据、办事材料、办事结果,形成部门证照目录后构建全省电子证照目录,及时提供证照信息(模版、数据、签章)用于构建我省统一电子证照库,各单位证照签发业务系统与省电子证照库进行证照信息共享交换。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电子证照,围绕电子证照应用,推行“四多四少”政务办事新模式。实现社会公众在线应用电子证照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免查验证照原件,支撑全过程电子化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电子证照进行电子签名。通过全省统一CA认证服务平台,进行身份认证,确保电子证照信息安全可靠流转,方便社会公众网上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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