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进口食品标签管理
所购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可索10倍赔偿
记者12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我省正积极加强进口食品标签管理,并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印制成宣传海报进行宣传。省食药监局提醒,对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10倍价款的赔偿金。
近期,省食药监局收集整理了我省近两年来媒体报道的因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进口酒被索赔、处罚的3个典型案例,印制成宣传海报三万份分发到全省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星级酒店的商场、奶粉和进口食品专卖店。3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因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进口酒被消费者起诉至法院,除了被判决退还货款外,还被要求赔偿给消费者10倍价款,赔偿额最高达22万余元。
《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10倍价款的赔偿金。省食药监局呼吁广大经营进口食品的商户,一定要吸取教训,依法规范经营,杜绝销售非法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
省食药监局欢迎消费者和经营单位内部员工拨打12331举报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对举报人最高可奖励50万元,内部员工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0%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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