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告人李杰在法庭上受审
翻开李杰的履历,他先后担任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美兰区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等要职。“在其位,谋其政”,而他想的最多的不是如何谋政,却是如何通过工程项目、旅游专线管理、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方式谋取财物,受贿总额900余万元。特别是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捞钱。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变成商品。无论谁从事了权力与金钱的交易,结果都注定会失败。
海南省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副厅级)受贿一案,是海南省检察院“6·3”专案中的核心案件,海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终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5年,李杰利用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中共美兰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等8单位及陈利等23人给予的财物,共计900万元,及鉴定日时价值1.9万余元的黄金2块,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今年8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对李杰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官商相投
董事长破财为工程
李杰从一个副厅级官员堕落成罪犯,并非是在副市长位子上失足的。与一些级别较高、受贿额较大的落马官员相似,李杰也是“栽”倒在工程项目上。他插手工程项目,收取大笔的好处费。
早在2007年6月的一天,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劳生福约时任海口市美兰区区长的李杰,到海口市国商海航商务酒店(以下简称国商酒店)一楼咖啡厅喝茶。
席间,劳生福直截了当地说:“李区长,我听说美兰区有个职工住房项目,看能不能给我做?”
“是有个新苑住宅小区项目,可以考虑给你,不过……”李杰欲言又止。
“请李区长放心,您的关照费按工程款总额2%给。”劳生福马上会意道。
这次会面后的当天下午,劳生福打电话约李杰在海口市国商酒店的停车场见面,把一个装有20万美元的纸袋子放在李杰车的后排座位上。
几天后,劳生福得到了美兰新苑住宅小区项目的承建权。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8年7月,劳生福给海口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某(已被判刑)送钱事发被调查,因积极配合,没有被处理。如惊弓之鸟的劳生福心里害怕行贿被抓,很快找到李杰告诉他行贿王某被调查之事,并以此为理由,请求李杰退还20万美元,同时承诺以后再想办法补偿。
担心出事的李杰,分两次给劳生福退了20万美元。
时间没过多久,劳生福补偿李杰的机会来了。
2011年6月初的一天,劳生福再次约李杰到国商酒店喝茶,此时,李杰已升任海口市美兰区委书记。
“李书记,能否把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以下简称水滨花园项目)给我的朋友唐胜茂做?”劳生福试探性地问道。
“现在项目管理比较规范,你们按照程序参加公开招投标,可以去找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报名投标,我让他关照一下。”李杰说。
一看李杰有意帮忙,劳生福马上说:“水滨花园项目的好处费,按照上次新苑项目的幅度,这次两笔一起给。”
“这个风险太大,我不能直接拿你的好处费,你可以去找陈利合作水滨花园项目。”李杰说,“给我的好处费以工程管理费的方式通过陈利给我。”
2011年11月,唐胜茂在李杰的帮助下取得了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承建权。2011年5月至2013年初,劳生福安排人帮助唐胜茂通过签订一个虚假的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的方式,给李杰好处费407万元。
2009年的一天,海南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兴华了解到海口市美兰区廉租房工作准备招投标,于是找到李杰,表示想揽下这个项目。李杰指点邵兴华去找项目的代建单位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并表示他会交代杨某配合工程招投标的运作。有了李杰的帮忙,美兰区廉租房的项目果然没有旁落他人。这次李杰也没有白忙活,事后,邵兴华送给他好处费230万元。
“在李杰的帮助下我顺利承揽了美兰区廉租房项目,李杰先后向我提出要30万元和200万元,我为了感谢他就送给他了。”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邵兴华如是交代。
紧盯工程
明着招标暗敛财
在李杰插手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私人老板许诺时,总忘不了推荐自己的心腹,他就是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
杨某与李杰是老相识,至少是10年以上的朋友了。杨某本是海口新美兰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当初他想做海口市旅游景点一条公交专线营运项目。2006年春节过后,便找到了时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的李杰帮忙。
李局长大笔一挥,审批了旅游公交线路。为了表示感谢,杨某送给李杰30万元。从此,杨某紧紧靠住了李杰这座手握重权的大山。
2007年4月,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负责美兰区城乡建设、改善民生的国有企业),经李杰幕后运作,让杨某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因有“知遇之恩”,杨某对李杰是言听计从。
2008年5月,国家政策规定,政府工程必须要经过招投标程序,不能以合作建房的方式共同开发项目。对李杰来说,杨某派上用场的时候到了。
2009年6月,在美兰区廉租房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前,李杰叫邵兴华去找杨某。
“我是李区长的老乡。”见面后,邵兴华开门见山。
“你的事,区长交代了,我全力配合。”杨某说,“不过,投标前,你找好挂靠的公司以及准备好参加招投标的相关材料,告诉我一声就可以了。”
最终,邵兴华找的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了。
2010年,在美兰新苑项目招标走招投标程序前,李杰让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劳生福找杨某。在杨某的帮助下,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找来的深圳建达公司中了美兰新苑项目的标。
2011年,在水滨花园项目招投标公告前,李杰安排劳生福再次去找杨某。在杨某的运作下,劳生福指定的朋友唐胜茂找的投标公司果然中标。
在工程招投标项目领域,李杰插手的项目远不止这些。不仅如此,李杰还在工程款拨付、拆迁工程等方面,为工程公司老板提供帮助而从中受贿。
案卷资料显示;李杰在拨付海口市交通局办公楼和宿舍楼项目工程款中,为个体老板王某提供帮助,收受其20万元好处费;在海口盛达景都房地产项目施工过程中给予过关照,收受海南省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某15万元;在海南嘉华控股有限公司修建琼山大道建嘉华汽车城项目时,在该项目征地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米某10万元;在北京北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海南美兰九号项目租地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项目负责人田某5万元;在美兰区海甸岛的拆迁工程项目上,为从事拆迁工程的个体老板郑某提供帮助,收受其5万元;李杰许诺让海南鼎发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振发承建美兰区廉租房项目,收受其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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