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现象必然缺乏针对性的处罚措施,假如恶意标注产生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理应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罚,在此之前,处罚规则应加以明确。
武汉黄陂区环卫女工徐燕反映,近日她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手机显示已有41人将该电话标记为“诈骗电话”,经过一番犹豫,徐燕还是接通了,这才发现原来是有白血病患儿急需AB型成分血,需要她去献血。(9月12日央广网)
根据相关人士的推测,这个献血电话之所以被标注成“诈骗电话”,是因为最开始有人接到电话后不愿意接听,在不了解真实原因的情况下将电话随手标注。有了第一次标注,其他人只要看到这个标注,就可能不假思索地当其为诈骗电话而加标,最终导致多人标注。可以说,一个不经意的标注,对血站及相关患者都将产生不小的影响。
这是预防电信诈骗派生的一个新问题,相信随着电话标注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这一问题将越来越多见。这说明,防范意识不可无,但防范过度甚至盲目防范,也可能产生不良后果。更大的隐患在于,倘若有人故意将公益电话标识为“诈骗电话”,势必产生连带效应,对公益事业造成负面影响。也不能排除有人出于报复心理,恶意标注他人电话,给他人造成困扰和损失。
因此,电信运营商有责任对标注电话加强管理,不能任由标注不加约束地自然产生,更不能对被标电话不作任何处理,任由其自生自灭。对于被多人标注的电话,电信运营商理应加以审核,一旦确认它为诈骗电话,则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封号处理,不应允许诈骗电话被广泛标注后、仍可以使用的现象存在;而对于被错标的号码,则应及时加以纠正,避免造成不良影响。除此之外,对于献血热线等公益电话,则不妨列入白名单,确保不被任何人错标。
对于个人而言,标注号码理应保持一定的谨慎,起码应该进行初步核实,不能跟风标注,以免自己无心标错对他人产生影响。进一步而言,新现象必然缺乏针对性的处罚措施,假如恶意标注产生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理应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罚,在此之前,处罚规则应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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