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商务厅电子商务处获悉,《海南省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日前正式出台,该《办法》从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壮大我省电子商务平台、促进海南产品上网销售、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发挥电子商务行业组织作用等六大方面对我省电子商务发展进行扶持。
《办法》规定,在培育壮大本省电子商务平台方面,对网上年度交易额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我省电子商务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75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促进海南产品上网销售方面,对在我省注册、B2C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B2B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按网上交易额的2%,给予销售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在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方面,对经过评定的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市县(区),每个给予600万元的支持;对在建档贫困村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的,每个给予3万元的补贴。
此外,《办法》还对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以及发挥电子商务行业组织作用方面的扶持政策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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