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一名17岁的终末期疾病患者成为这个欧盟国家首名接受安乐死的未成年人。比利时14年前实现安乐死合法化,两年前取消安乐死年龄限制。
比利时《新闻报》17日报道,联邦安乐死委员会主席维姆·迪斯特尔曼斯说,委员会上周接到医生报告,那名接受安乐死的病患即将年满18岁,生前承受“难以忍受的生理痛苦”。作为安乐死程序的一部分,医生对他进行“姑息性镇静”治疗以引发昏迷。
迪斯特尔曼斯说,这名病患的父母也同意孩子接受安乐死。“幸运的是,考虑安乐死的儿童非常少,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拒绝他们选择有尊严死亡的权利。”
比利时2014年修改安乐死法律,成为全球唯一允许任何年龄终末期病童安乐死的国家,前提是病人尚有意识且能够作出理性抉择。安乐死的要求须由未成年人提出,经过医生团队和独立精神病学家或心理学家研究,同时须得到父母同意。
作为少数几个允许安乐死的国家之一,荷兰也允许终末期病童安乐死,不过年龄必须超过12岁。
《加拿大医学会会刊》刊登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根据联邦安乐死委员会记录,2003年至2013年,比利时接受安乐死的人数增加了将近8倍,占当年死亡人数的比例从0.2%增加至1.7%;其中大多数是年龄低于80岁且罹患癌症的人,但增加最多的是年龄超过80岁且没有患绝症、预计还能活好几年的老人。甚至有一些其他欧盟国家的人特意来到比利时寻求安乐死,缘由是在比利时安乐死可以由欧盟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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